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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惩戒规则试行内容,教育部拟出台教育惩戒规则

来源:中国招生网

时间: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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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中国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大学院校排名、高考志愿填报、报名入口、成绩查询、高考复习资料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需要报考的学子和家长!

日前,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教育部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惩戒规则主要内容

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一)点名批评;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五)课后教导;

3.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4.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5.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1.不能因为成绩教育惩戒,小学生没有适当的奖惩,怎么进行教育?老师这个不许,那个不许,在学校里是当看孩子的保姆吗?

3.就把学生供着呗,不能打不能说谁听话啊,反正学生成绩低在编老师也不会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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