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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内蒙古大学运动训练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招生网

时间:2024-05-09

阅读数:

文章由中国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大学院校排名、高考志愿填报、报名入口、成绩查询、高考复习资料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需要报考的学子和家长!

  包头市、赤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防控要求做好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文化考试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测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

  1.做好试(答)卷安全保密工作。试(答)卷的安全保密是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2号)(以下简称《试卷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做好试(答)卷的交接、运送、保管、使用、回收、录像回放等环节工作,加强值班管理,确保试(答)卷安全保密。录像回放要由各地教育纪检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共同负责,回放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填写《试卷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格式的情况记录表,填写后由考试承办机构留存备查。

  2.所有考试均要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考前要认真检查标准化考场,调试所有设备,确保能够正常有效使用;要确保考试期间不断电,考场视频监控资料完整、清晰、不中断、不删除、不外泄、可实时上传。考前各考点要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41号)的要求,规范布置考点、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配足考试工作人员和相关考试设备或设施;要使用自治区统一下发的培训教材培训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确保所有涉考人员熟悉考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考中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施考程序(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42号)的要求施考。

  考试时,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20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通知单》入场考试,入场须按考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如遇考生人脸识别验证未通过或未参加人脸识别验证等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偶发事件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46号)执行,其中人脸识别验证参照指静脉验证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未带居民身份证,无须签订《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承诺书》。

  (1)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将身体健康状况申报表、考生和陪同人员考前14天体温检测表和学生流行病学调查登记表上交考点检查并留存。

  (4)考试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为0471-3261814,举报电话为0471-3261805。

  (6)各考点要安排专人集中搜集互联网上出现的危害考试安全、公平、公正的各类有害信息,认真研判,及时上报。

  (8)各地要根据《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将文化考试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备案。

  文化考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和巡考人员的作用,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违纪舞弊行为。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要当场撤换并严肃处理;凡出现考试责任事故,一律倒查追责,决不姑息迁就。对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规定对其高考文化课各科目成绩和体育单招文化考试成绩做出相应处理;有泄漏试题、参与考场舞弊等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文化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疫情防控领导机制

  第三条 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应对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大考。各盟市由当地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协调文化考试相关事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紧密衔接,确立文化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第三章相关工作预案和制度

  第六条制定防疫期间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制定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明确规定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涉考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第四章工作人员及考生防疫要求

  第九条 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时,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内容,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第十一条 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最晚在考试前一天抵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生要加强考生赴考点途中、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建议有条件的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前往考点。

  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必须接受两次体温检测,是否佩戴口罩不做强制要求。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必须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第五章 防疫物资配备及考场消毒

  第十六条 在考点、考场入口处等场所放置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75%医用酒精等物品,在考务办公室、卫生间等处放置洗手液、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等物品,供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使用。

  第十九条 对楼道、地面、墙面以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车辆、桌椅、笔、电话、计算机键盘和鼠标、门窗把手、扩音器麦克风等部位要随时消毒,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p>

  第二十条 对电脑键盘和鼠标、测距仪、计时仪、摄像机、和体育器材等精密仪器设备,用75%医用酒精或消毒湿巾清洁擦拭消毒(不同人员使用前后均需消毒)。

  第二十二条 建议每个考场都设置测温消毒点,配备有“防疫物资包”,包括防疫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枪、酒精棉球、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防疫物品。

  第六章 防控区域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等候区

  (二)消毒区

  (三)测温区

  (四)复查区

  (五)观察区

  (六)验证区

  (七)考务监测区

  第二十五条 等候区保卫疏导人员不得少于2人;体温监测区,每个通道不得少于1人;复查区至少要有2名专业医护人员,1名负责复测温度,1名负责辅助或引导体温异常考生前往观察区;观察区不能少于1名医师;验证区要按每台设备1人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指导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各楼层必须配备专门的考场消毒人员若干,以保证按时消毒、开窗通风及关闭考场。

  第二十六条考试前,教育部门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提前对考生、家长和涉考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 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防护工作,正确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考前要尽量取消外出计划,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不与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患者接触,尽量避免与境外或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来我区人员接触。

  第三十条 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应考时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到达楼内进入考场时,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第三十二条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和快速报告要求。

  第三十五条对监考员的培训要安排在空间充裕、通风良好、卫生清洁的大型会议室或教室进行,人员间距1米以上。考试期间,协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第三十七条对于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第三十九条 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为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家长聚集,由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公安、交通、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在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进入。

  第四十一条各考点要预留足够数量的备用考场,原则上50个考场以下的考点,至少预留出3个以上备用考场,50个考场以上的考点,至少预留出5个以上备用考场。各地原则上应安排一个备用考点。

  第九章考试实施

  第四十二条考试期间,加强考点出入管理,谢绝一切与高考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考点。在考点内部加强不同功能区域或者楼间管理,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接触。

  第四十四条在考点门口设置数量足够的手持式测温枪,超过100人的考点可在门口设置免接触式红外体温快速筛查仪,或搭建配备红外成像测温仪的公共热感应通道,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人员不允许其进入考点。

  第四十六条在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第四十八条 每科考试结束,各地必须逐级报告当科考试期间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有事报情节,无事报平安。紧急情况要随时逐级上报。

  第四十九条答卷回收现场要保证空间充裕,尽量减小人员密度,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第五十一条针对身体异常考生答卷的检查、回收、运送、保管、扫描、复检等工作,必须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指定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 在考前由考点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演练和应急情况处置演练,以检查方案的完备性和准备工作的充分性。

  第五十四条考点工作人员要加强考生及其他考务人员身体健康情况检查,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如果疑似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包括同场考试、同工作场地、同吃、同住、同行者,并安排密切接触者在考点所在地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第五十五条 各地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备案。

  

  附件2

  体育单招文化考试期间,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前14天尽量避免跨省外出,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

  4.注意个人卫生,科学安排作息,加强饮食营养,保证以健康的状态、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考试期间,除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6.需要就近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8.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考试结束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考生考试时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但须摘下口罩接授身份识别和验证。

  10.考生须及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考点发布的有关信息,按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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