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生网欢迎您!
中国招生网

关注微信

联系电话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考信息 > 学校动态

浙大能动类专业研究生难考吗,外省考浙大难吗

来源:中国招生网

时间:2023-03-19

阅读数:

今天中国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大学院校排名、招生简章、报名入口、高考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的相关文章!

外省考生考浙江大学还是有些难度的。浙江大学每年在浙江的录取比例占招生总数的60%,分到其他省市的人数自然就很少了,外省考生竞争很激烈,想要报考浙大的外省考生,要提前做好准备。

2018年浙江大学各省投档分数线
省份文史理工医药
安徽省650678663
北京市664677669
福建省648663643
甘肃省609660/
广东省638663644
广西壮族自治区640673669
贵州省685672/
海南省847844/
河北省677691687
河南省655674666
黑龙江省611669/
湖北省657676662
湖南省662675/
吉林省629677660
江苏省387400393
江西省645673659
辽宁省634675/
内蒙古自治区609673668
宁夏回族自治区631653/
青海省605625/
山东省652675669
山西省628658648
陕西省651680/
上海市578/
四川省630676673
天津市654682/
西藏自治区/67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20669672
云南省662682677
浙江省658655
重庆市619676672

浙江是重点大学,录取分数线很高,而且从2018年的投档分数线上看,各省的分值差距还是不小的。特别是文史类的分值,有的两省之间相差40分,最主要的还是在各省的招生计划上,外省分配的人数少,所以比较难考。

浙江大学录取要求

浙江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获得浙江大学自主生资格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1A1B;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保送生、自主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部分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

温馨提示:如果想知道自己能够报考什么大学,可以在线咨询中国招生网(Www.zhaosheng.Net),我们会根据您的倾向专业匹配符合自身条件的大学院校。也可访问“中国招生网”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联系电话:135-2467-2021!

相关新闻

中国招生网合作热线

周一至周日:9:00-21:00

中国招生网新浪博客

立即关注

2013-2021 中国招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www.zhaosheng.net | 【测试站】

湘ICP备2022023070号 | 站务联系:13524672021(Q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