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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奖学金,北京城市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招生网

时间:2024-05-01

阅读数:

今天中国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大学院校排名、高考志愿填报、报名入口、成绩查询、高考复习资料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需要报考的学子和家长!

高考 填报志愿 时, 北京 城市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

1、北京城市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名目: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www.zhaosheng.net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 成绩优异,在上一学年中,总评成绩不低于90分,无补考、重修记录;

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7、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 励志 奖学金,但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名目: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综合素质好;

7、勇于面对困难,自立自强,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

8、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

9、在上一学年中,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没有不及格科目。

名目:校级三好学生

一、奖励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 大一新生 ),且符合评选条件,并已经获得本年度学部级同类奖项者。

二、奖励标准

校级三好学生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三、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优秀,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上年度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名,或在学术活动、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的实践活动, 体育 达标或体育课成绩优良,或在各种大型体育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

名目: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一、奖励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 大一 新生 ),且符合评选条件,并已经获得本年度学部级同类奖项者。

二、奖励标准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三、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2、担任团组织、 学生会 、素质拓展中心、班级的干部, 工作 能力突出,工作态度积极,富有开拓精神,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3、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或体育课成绩合格。

名目:校级第二课堂活动优秀生

一、奖励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大一新生),且符合评选条件,并已经获得本年度学部级同类奖项者。

二、奖励标准

校级第二课堂活动优秀生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

三、评选条件

1、社会活动类

(1)担任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部、学校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赢得很好的社会声誉者。

(2)校级 社团 活动月中被评为优秀社团及最佳奖项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3)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第二课堂学分成绩优秀者。

(4)上年度无补考、违纪记录。

2、文体类

(1)在校级文化节、文艺汇演中有突出成绩者。在校级体育节、运动会中获得前三名,或获得团体前三名中的主要成员。

(2)在区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或获得团体前三名中的主要成员。

(3)在市级、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名次者,或获得团体奖项中的主要成员。

(4)上年度无补考、违纪记录。

另外,我校还设有以下学部级奖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第二课堂活动优秀生、优秀 毕业生 、学习优秀生、学习优良生、全勤生、专业实践优秀生、专项学习优秀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

2、北京城市学院助学金设置情况

名目:国家助学金

一、奖励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我校的本、专科学生

二、奖励标准

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32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16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任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勇于面对困难,积极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克服困难,自立自强,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6、家庭困难,生活俭朴,已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本学年内未享受社会类的奖、助学金。

8、申请学生在上一学年中,不及格科目原则上不可超过一门。

3、北京城市学院简介

北京城市学院(Beijing City University),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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